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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要 自 由其他都是浮云 : ) 风景好(3)2008年8月1日 湖南.凤凰 这两年在外游荡,自己最大的变化就是遇事越来越chill。我们的伟大祖国真是一片神奇的土地,源源不断地孕育出各种各样乍看之下匪夷所思,仔细一想又合情合理的人和事。我这绝不是讽刺,任何一个在中国大地上有过一点走南闯北经历的人,都会比那些日复一日两点一线的人们要更难freak out。大一暑假第一次独自长途旅行,去的是云南,在外二十天,旅行计划做得巨细无遗,经过爸爸妈妈的N轮可行性验证才被放行。后来旅行计划做得一次比一次松散,只是大致列个每日行程,从网上抄下几个口碑好的旅馆地址,其他环节就抱着车到山前必有路,真的没路了也到时候再说的心态。我怎么说也受了几年经济学的洗脑,虽然不盲信市场是万能的,但还是有信心市场在正常情况下能自我调节到最优。所以当妈妈问起“你到了吉首后再怎么去凤凰”时,我就很chill地告诉她,这demand摆在那里,supply不会不跟上的。我跟你打赌,出吉首火车站百米内必有去凤凰的车。 果然一出火车站就看见一排挡风玻璃上贴着“凤凰”两字的中巴。跳上一辆快要出发的,上车后发现座位都已坐满。刚要下车,卖票的大妈指指驾驶座旁的发动机盖:“哪里不是还好坐嘛”。也对,于是放下包,盘起腿,发动机盖上倒也坐得挺舒服。跟我共坐发动机盖的还有一个女生,短发戴眼镜貌似也是独自旅行,整个就是一我,只不过小个两三岁。这年头在外独自旅行的年轻人,意外地是女生多,男生总是拉帮结派,很少遇见有一个人走的,不知道是什么道理。从吉首到凤凰还有一小时多的路程,虽说走的是国道,但路也不宽,迎面有车辆驶来的时候,感觉似乎仅仅是勉强贴身而过。坐在发动机盖上,面前是一整面挡风玻璃,视野绝佳,两车相遇的时候看起来也就格外刺激。我一直认为在这样乍看还以为是乡间公路的国道上,藏龙卧虎着一批我们国家车技最过硬的司机。他们驾着中巴或小面包,在只容两车的“国道”上驰骋,遇到迎面来车时也毫不胆怯绝不减速,时时还不忘抽根烟接个手机。我这两年越养越大的胆子,有一部分就是在他们的车上练出来的。可跟我同坐在发动机盖上的女生却好像被吓得不轻,手死死抓着驾驶座后背,终究还是忍不住,怯生生地跟司机说:“师傅,能不能开慢点?”司机师傅没回答,只是干笑一声。我看着他干笑时的表情,敢打赌他那时肯定在想:你还不会走路的时候老子就在开车了,闭着眼睛说不定都能把你完完整整地送到凤凰,一小姑娘来指导我,反了这是。我对那女生笑笑,以闯荡江湖已久的口气说:“没事的。”其实有没有事也不是我说得算,上了车就等于把小命交给了司机,紧张也没用,不如装淡定。 好在我和那女生最后都毫发无损地下了车。车停在凤凰镇外,到镇里还要坐上一段中巴,我和那个女生便挑了两个相邻的位子坐下。几个来回的聊天后,我便知道这次是她第一次独自旅行,紧张与兴奋对半,惶恐和自在交杂——那是我再熟悉不过的情绪。我回想自己第一次出门时的样子,像未涉世的孩子一样打量周遭琐琐碎碎的一切,双脚不顾路面是碎石还是泥坑只想走得更远,将45升的背包背上身时心中会涌起的小小的豪迈感。即使是两年后的现在,依然如此。我有时甚至想,对于一个女生来说,第一次独自旅行或许是如初恋一般重要的体验。就像有过美好初恋的人会更加相信爱情一样,第一次独自旅行若是富有满足感的经历,也许今后就能更坚定地继续行走。这样说来,我的“初恋对象”是丽江,这座让我现在看来不一定那么喜欢的小城,在2007年的那个夏天还是留给了我值得反复回想的记忆。尽管四方街上熙熙攘攘的游人和店铺里千篇一律的纪念品让我觉得看不清这座小城的脸,可青年旅社巷口摆路边摊的婆婆那句“好不好吃?”,老谢开车带我们去看的玉龙雪山山脚下的白沙小镇和半山腰上的文海,以及从玉龙雪山上俯瞰到的阳光下的丽江坝子,还是能让我感受到这个地方向我伸出的温柔的双手。所以我多么希望即将抵达的凤凰也能如此温柔地待我身边这个女生,好让她在今后的某次旅途中,想起当年还是初生牛犊的自己在这个湘西小镇上遇见的一个人和走过的一座桥,心中应然泛起很美的涟漪。 可是凤凰的商业化超出了我的想象。车刚停,介绍住宿或游船的人们便将车围住,我和那个女生也就这样在下车时走散。面对一路上那些拉我去住宿的阿姨们,我都装着很有底气地回答“已经订好了”,心里却清楚今晚的住处还完全没有着落。沱江两岸客栈林立,可我一路问去,不是客满就是房价超出我预算太多。正当我对住宿的紧张状况不思其解时,一个客栈老板提醒道:“没办法,谁叫今天是节日呢。” 当时的我硬是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节,半晌才想起是建军节。“这也算?!” “当然喽~” 好在我最后总算是找到了合适的住所,不至于露宿街头或是在酒吧里过夜。推开客栈的房门,旁边就是凤凰标志性的虹桥,沱江就在眼前静静淌过。凤凰不大,一会儿功夫就逛完了。走在街头的时候,我总觉得这个地方有什么不对劲,后来才明白过来,这地方有太多我熟悉的东西,不一会儿就看腻了。商店里卖的纪念品和其他旅游胜地的大同小异,街边的酒吧或cafe也就是那一套小资派头,沱江上只有一船又一船穿着橙色救生衣手拿数码相机的游客,江堤上也是站满了游客,穿着朝代不一的出租古装,在镜头前兴致盎然地摆着各种pose。除了那吊脚楼、摆摊的当地人和那幽绿的沱江水,我不知道在哪儿还能看到本色的凤凰。在陌生的地方,如果没有新鲜的景或事来分散注意,寂寞就会张牙舞爪起来,何况还是在这样闹闹哄哄的地方。所以我转了一圈就悻悻地回到住处,给妈妈发了条短信,说我第二天就离开去镇远。当时的我凭着那一时的性子就判定凤凰不值得再多停留,之后每次回想,我都有些惶恐自己是否错怪了她。如果我不是在热闹的节日周末而是在淡季的某个清早拜访她,或许她就会慷慨地赠我江上的一抹晓雾或是鸟儿的一声晨鸣,让我一瞥藏在世俗华盖下那个湘西闺秀一如往昔的静美。如果我不是对沈从文先生只知其名,而是随他的笔神游过边城,或许那些石板路和吊脚楼都能让我联想起读到过的字句,然后会心一笑。又如果我不是在赶路,心早已提前一步飘到了黔东南,而是在凤凰悠哉悠哉地小住一阵,这个小镇或许就能在我心里沉到更深的地方,我对她的印象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如此单薄。 好在只是单薄,而不是全无回忆。去买明信片回来的路上经过一个姜糖作坊,师傅正卖力地拉揉一团半成品姜糖,甜甜辣辣的香味散到空气里,引诱得我无法不掏钱。后来回到客栈的阳台上写明信片,写写停停,吃一块姜糖,看一眼江水,觉得这地方其实也不赖。虹桥的桥洞下一直有年轻人在自弹自唱,吉它混着倔强的声音:“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一个人/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等待的青春。”再后来写完明信片收拾东西准备回房间,从椅子上站起的瞬间,抬头撞见虹桥上的摄影者朝我射来的镜头,原来我也可以是别人眼里的风景。 就算今后走遍千山万水,我大概也不会愿意为去过的地方评判打分的吧。上次看见我无比喜欢的侗族小镇肇兴被别人评价为“不过尔尔”,心里有说不出的不平。而这也不能怪谁,一个旅者遇上心仪的地方,也是天赐的缘分。再好的山水,再好的村庄,如果去错了时间,带错了心情,也都只能是一场遗憾。而若是在对的时间来到对的地方,碰巧又是对的心情,那就是再好不过的事了,仿佛之前所有的辗转和等待都是为了这一刻的豁然开朗。那样的话,走在路上,即使是最平常的景色,嘴角都会不住上扬。街角上的一朵花或是屋檐旁的一片云,看在眼里都是欢喜,心头却有说不清的亲近。哦,原来你也在这里。 继续放剩下的凤凰的照片~ 下次就该到贵州镇远啦…… 风景好(2)从长沙开往吉首的K9024列车因为载了不少去张家界和凤凰的游客,所以尽管是红眼班次,我待的坐铺车厢里却有藏不住的群体性兴奋。我坐在三人座中间,左手边是一带眼镜的大叔,右手边是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姑娘。车一发,右手边的姑娘就头倚着座椅靠背睡着了,看来是坐火车的老手。而我因为火车行驶的声响外加车厢里白晃晃的灯光,所以睡意全无,于是开始看报打发时间。左边的眼镜大叔见我哗啦啦摊开一叠报,便问我可不可以分一张给他看。这是我在一小时内第二次被别人问借报纸。前一次是在长沙站的候车室,我刚从书报摊买下当期的《南方周末》回到位置坐下,邻座的小伙便要问我借报纸看。当时的我还是一副从家里带出来的小姐脾气,只回了他一句:“你干嘛不自己去买一份呢?”小伙便也不再作声,只是把身体别了过去背对着我。看到他这样我倒有点不好意思了,心想问陌生人借报纸看该不会是一种火车文化吧,要真是如此,那我刚才岂不是失礼了,怪只怪自己阅历浅薄太不上道。为了平复心里那份小内疚,我抽出一张报纸递给那小伙,谁知他看看报纸再看看我,然后摇摇头表示不要了。这下轮到我心灵受创伤了,居然不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叫我情何以堪。所以当列车上眼镜大叔问我借报纸的时候,我二话不说噌噌噌分出半叠塞过去,一面在心里大谢老天拐了个弯让我重新来过。 把报纸里里外外角角落落都看了个遍,车程才刚过半。环顾四周,发车时的兴奋似乎已经褪去,乘客们东倒西歪一片昏睡。车在黑暗中前行,就好象在穿越一个永无止尽的隧道。我也不记得自己后来睡着了没有,怎么睡着的,睡了多久,反正记忆里接下来的一帧便是天蒙蒙亮的时候,窗外渐渐明朗的山的轮廓。越往前行,山的轮廓就越发嶙峋陡峭,提醒我列车正在驶近湘西的砂岩峰林地貌。等到外面的景致完全能看清的时候,车厢也醒了过来。坐在我对面的貌似是一个三口之家,女儿也就是读高中的年纪。一家人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讨论等一下去哪里找住宿,看样子是要在下一站张家界下车。我右手边的姑娘也醒了,用手指当梳子理了理头发,听到那三口之家的谈话,便问: “你们是去张家界旅游吗?” 那一家的女儿见我右手边的姑娘也在整理行李准备下车,回答道:“是啊,你也是?” “不,我是回家。” 姑娘停顿了一下,然后脸上突然明亮起来:“我们张家界可美啦。” 豆瓣上曾有人讨论有什么话“让你听时感觉似被电流击中”,我听到那姑娘说 “我们张家界可美啦” 时就是这样的感觉,并非因为肉麻,相反是因为这句话被她说得极其自然极其真诚。赞美的话不管是语气还是分量都是最难拿捏的,可她的那一句却说得如此准且够力,直抵我心,并且狠狠地留了个印。因为太久没有在日常语境中听到,我都忘了原来还有 “____可美啦” 这样的说法,上一次用到这样的句式恐怕还在读小学。可惜我早熟,而且从小被教育为人要低调,因此没有什么机会能以带着孩子气的骄傲夸耀。虽说人在养育自己的家乡面前永远是个可以骄傲的孩子,可我从没用过 “____可美啦” 来形容上海,别说口头实践,就连脑子想想都能让我自己先掉一筐鸡皮疙瘩。在国内同胞面前我不太敢说上海的好,怕一说又牵出一番老掉牙的地域优劣之争。碰到美国小孩问我上海是怎么样的地方,我总是千头万绪不知从何开口,最后却只是一句再白开水不过的 “It's a fun city.” 所以当时坐在那姑娘身边的我对她真是好生羡慕,能这样掏心窝地赞美自己的家乡,真是一种福气呢。 前一阵爸爸妈妈跟我Skype时,兴冲冲地向我汇报说他们最近抽空把上海我从小到大生活学习过的地方都重访了一遍,还拍了照。当时我感叹他们真是做了一件相当 “豆瓣” 的事情,看来我的闷骚文艺基因也不是凭空突变而来的。然后妈妈无不惋惜地说:“啊呀,不去不知道,原来很多地方都没有了。” 然后她开始一一列举:我出生所在的历史可以上溯至租界时期的卢湾妇婴保健院(原先叫中德医院),巨鹿路上的明德托儿所,有着巨大(至少在当时的我看来)游乐场的新中幼儿园,还有广灵路小学似乎也要搬了。我听出一身冷汗,这不是要把我成长的痕迹给硬生生地抹掉吗!按照这种趋势发展下去,要是我以后不小心成了个了不得的人物,人家要给我写传记,跑遍上海都不一定找得到我在此生活过的证据,我这上海人岂不是白当了。后来我想,像上海这样的城是极不适合做家乡的,她太活络,恨不得抖掉所有牵绊住她的东西,一天变一个样。记得大学第一个暑假回国,时隔八个半月后再一次站在我那朝南房间的窗前,猛然发现那条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天际线上多出一个巨大的 “酒瓶起子”。当时的我惊讶地下巴都快掉下来了,对着爸爸几乎语无伦次:“那那那那那个东西是什么时候造的?” 比起惊讶,其实更多的是一种被至亲背叛的感觉,好比最铁的哥们找了女朋友也不来跟我主动汇报,然后在出双入对时被我撞个正着。以前看 Alice 写西西的《浮城志异》的response paper,反复用到rootless这个词,形容人也形容城。《浮城志异》写的是香港,Alice也在那儿生活过,除此之外她生活过的地方还有加拿大、北京、英国和美国,数不清的转学和搬家把长大的记忆割成碎片。每当被问起是哪里人时,她不说是Chinese或Canadian,而是回答 “I live in Beijing”。她是学文学的,写起文章来行云流水妙笔生花,却担心自己可能成不了好作家,因为家乡对一个作家来说是多么重要的意象,而她却说不清自己的家乡在哪儿。当时我还颇庆幸地跟她说,我要是当作家就没有这个问题,我总是可以写上海的。18岁前除了上海外我没有在其他任何地方生活过,所以自以为我的根理所应当就札在这片长江泥沙冲积而成的土地。可上海跑得太快,日行千里,早就在我前头了。机会成本那么高,她怎会甘心留在那里安安静静等我。所以当我想回去的时候,发现那里什么都没有,我的家乡只存在我的记忆里。我到底也是个rootless的人啊。 这样想来,我对那个K9024列车上与我相邻而坐的姑娘又多了一层羡慕。她坐上这趟列车,知道一觉醒来便可到家。那些随着天色渐亮而逐渐浮现出来的山的轮廓,不管经过多少次都是这样,她如果记性好,甚至可以根据经验凭某一山峰的形状推算出离到家还有多久。就算张家界今后从小城变为大都市,建了住宅小区和立交桥,那些山还在那里(hopefully...),名字还是她外婆在她小时候一手抱着她一手指着山一个个说给她听的那些。这样才算是有根的人吧。而这段火车上的小遭遇给我留下的印象是如此深刻,以至于今后每次做梦梦到坐火车,我坐的位置总是那次在K9024列车上的那个。姑娘的长相我开始有些记不真切了,只记得她是短发,小麦色的皮肤不像大城市里的女生们那样常年精心护理着,却透着都市女孩所没有的淳朴的生命力。当然还有她说那句话的语气,即使只从侧面,也能看出她在说那句话时清亮的眼睛里透出灵动的神采。“我们张家界可美了。” 八个字似电击也似清流,在我心头留下难以名状的感动。我想如果我是男生,那一刻应该会爱上她吧。 没有跟这篇文章相配的图片,就发点凤凰的照片吧,反正凤凰的图多,一次也发不完 : ) 风景好(1)2008年7月30日-31日 湖南.长沙 我在长沙待了不多不少正好24个小时,深夜到达,深夜离开。清晨我被短信提示铃声叫醒,旅馆房间的窗帘将阳光挡得严严实实,似乎也模糊了时间。就在十天前我还在学校,回国后马不停蹄去了厦门,之后是金山海滩。于是在睡醒之前我做了一个时空交错的梦:学校宿舍门口在阳光下无精打采的橡树,鼓浪屿山顶废弃楼房前窜出的花猫,金山嗅得出咸味的海风和混进我夹趾拖鞋中的细沙。醒来的瞬间,四周除了手机屏幕惨白的亮光便是漆黑,叫我一时不知身在何时何地。 千年学府 岳麓书院 短信是妈妈发来的,提醒我别忘了在湖南大学的校门前留影。这才回过神来,我此刻在长沙,时间是2008年7月31日,我二十岁未满二十一。前一晚飞机晚点, 我背着包心急火燎地在夜色里往旅馆赶,生怕订好的房间被撤销。猛一抬头,发现长沙站就在眼前,“长沙”两字被灯光照得很醒目,一看就是毛体。想到爸爸在我出门前提起过,自己当年对长沙的第一印象就是这气派的火车站。三十年过去了,气派这词早就被重新定义,不过在那一刻,在长沙站前停住脚步的我还是忍不住会心一笑,这座才刚见面的城于我仿佛也一下子亲近了不少。千年古城长沙,人杰地灵,故事无数,而对我来说,她首先是爸爸念大学的城市。 父母的青春史对我们做孩子的而言其实是有点微妙的存在。小时候甚至怀疑,他们是不是生来就是大人的模样。怪只怪他们从不跟我大段提起年轻时的事,却又时不时在谈论别的话题时流露出些当年的细枝末节。所以那段过往虽说离我那么近,可我却知道得不真切,想象不出他们穿白衬衫、骑单车、暗恋同级生、在一本小白本上抄新诗的模样。妈妈有时会半认真半开玩笑地埋怨爸爸大学同学聚会的频繁,“三天两头就要聚会,不知道有什么好聚的”。而我总是惊讶于一群近半百或过半百的中年人还有热情从五湖四海凑到一块儿,想必当年的青春一定是轰轰烈烈,以致余热至今犹存,所以反倒能理解,甚至还有些羡慕。08年是他们入学三十周年,自然少不了一番隆重纪念,所以当爸爸听说我要去湖南,便强烈提议我去湖大走走。其实我本来就有此意,在计划旅行的时候,去湖大和去火宫殿吃臭豆腐是我给长沙安排的唯二活动。仔细想来,这里面其实是一种说不清的情结,仿佛这样我的20岁便可以与他的20岁穿越时光相接,形成一种道不明的圆满。 买好当晚去吉首的火车票,便跳上一辆去湘江西岸的公交。白天的长沙乍看之下和我印象中的其他中国省会城市似乎无二,都是灰蒙蒙明晃晃闹哄哄的一片,不借助路边的广告招牌有时还吃不准自己到底是在哪座城。在别的城市坐公交时,总会像有强迫症一样地留意途经的公交站名,我想这大概是源于我对上海那千篇一律“某某路”式公交站名的不满。单调不说,而且那“某某”还通常都是现有中国省市名,体现不出丝毫上海特色。在这一点上,我就尤其喜欢北京,从“公主坟”到“木樨地”到“芍药居”,还有那些个以老北京城门命名的站点,每个站名背后仿佛都能轻易拉扯出一串故事、一溜传奇。不说是真是假,至少都是这座城市人们代代相传的共同记忆。这样有故事的站名还有一个好处,便是能让像我这样发散性思维过度活跃的游客在坐车时有可以用来胡思乱想的东西。比如在去湖大的车上,对着那一个个经过的站名,我就在想,“韭菜园”莫非以前真的是一片韭菜园?而“二里半”又是指距何处还有二里半? 即将被拆迁的老街区里,老人还在悠闲乘凉 在湖大一栋挂着校名牌匾的老楼前拦下两个路过的男生,请他们替我以老楼为背景照相,算是完成爸爸布置的任务。一个多月后,我在上海的家中替他扫描大学时代的旧照片,其中一张正巧就是在那栋老楼上拍的。把两张照片对照在一起看,一个是穿着白衬衫留着平头面容清瘦的大好有为男青年,一个是T恤加短裤耿头耿脑一脸无所畏惧的不靠谱女青年。父亲和女儿,爸爸和我。差不多的岁数,同样的地点,只不过相隔三十年,让我不禁感叹时间啊年华啊真是玄妙的东西。然后溜达着溜达着就到了岳麓书院门前。之前在学校的时候看了《恰同学少年》,里面以毛泽东、蔡和森、陶斯咏等为首的先进青年(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一小撮不明真相的群众”)结成了一个学生进步组织,定期举行各种课外活动,有一次就来到了岳麓书院。不记得是他们中的谁看着岳麓书院大门两边的对联,以颇大的口气说:“这‘惟楚有才、于斯为盛’说的就是我们吧”。那份只有二十上下年纪才有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张狂,看得我心生向往。同样令我向往的还有剧中那些比日本热血校园剧还要热血的桥段,比如游泳竞渡湘江,比如在清晨的校园里集体背诵《少年中国说》,比如把袁世凯的《圣谕》偷换成梁启超先生的时评散发给长沙众学子。不说其中有多少是戏剧夸张,但剧里洋溢着的那股自由无畏的气息的确似一阵清风令我欲罢不能。我对湖湘学派所知甚少,所以惭愧地说,游览岳麓书院多半是抱着一种探访偶像剧取景地的心态。不过静下一想,这其实是一种令人惆怅又无奈的讽刺。那些被极尽渲染的热血之举,在今天又有几个青年做得,而这之中的原因若要层层追溯上去,不知道该不该多多少少算在当年那个热血青年头上。话说回来,我自己就是个徒有其名的青年,很多地方都已经藏不住老态,唯一有意识要对抗权威只有在想方设法翻墙上facebook的时候。好在有旅行和读书这两件事,让我还有机会不辜负这把大好年纪,于是在穿过书院层层院落的时候不住放慢脚步,想象千年来端坐在此听讲的学子,虔心希望这片读书人的净地能传给我潜心治学的坚定和专注。 这之后都干了些什么呢?想去麓山寺吃斋当作午饭,于是气喘吁吁地爬上岳麓山半山腰,却发现已经过了吃斋时间,只好悻悻而归。回到市中心,路过一片即将被拆除的老街区,房屋墙上被判刑似的涂了一个个巨大的“拆”字,可街头巷尾的人们还是不紧不慢地过着自己的日子,几个骑着小三轮车玩的小孩儿见着我黑洞洞的相机镜头竟然放声大哭,弄得我不知所措。之后去了大名鼎鼎的火宫殿,尝到了传说中主席最爱的臭豆腐。不过说到吃,记忆最深的还是在黄兴路(相当于长沙的南京路步行街)某路边摊上吃到的烤鱿鱼。话说当时我打那儿经过,见这路边摊上人头攒动。我的旅行原则之一就是不放过任何一个有人气的路边摊,当地群众用脚投票选出的美食一定是真美食,所以二话不说就买了一串。而那上面厚厚一层辣椒粉也丝毫没吓到我,好歹当年在四川生活了一个月,多多少少锻炼出点吃辣的本事,所以一张嘴就是一大口。入口的那一瞬间我就知道自己错了,然后抓狂一样冲去隔壁的小卖店,几乎是从店主手里抢过一瓶水,立马灌下半瓶,这才缓过气来。我想要是当时有人在一旁目睹了我这一系列举动,一定会纳闷:这姑娘是咋了,至于么。与我的狼狈相反,同样光顾这路边摊的本地姑娘们吃起那串儿来全然面不改色,谈笑风生,让我忍不住怀疑我和她们吃的是不是同一种食物。怪只怪我自己忘了身份,看着别人那轻松样就以为自己也没问题,可这到底还是人家的地盘,我只是一小小过客。不禁暗暗教训自己:你当人家湘妹子那不怕辣的名声是假的么? 去吉首的火车深夜才发车,入夜后还有几小时需要打发,可又想不出还有哪里可去,于是就在火车站附近的麦当劳里消磨时间。麦当劳的一角被毗为了奥运观赛区,大屏幕电视上不断放着奥运频道的节目。当时的我在随身带的小本子上写下:今天离奥运会开幕还有8天,不出意外的话,8月8日我会在贵州肇兴。8天后我的确是在如诗般美丽的肇兴与侗族老乡们一起见证了北京奥运会的开幕,而那本一路任我信手涂鸦的小本子现在正安静地躺在我Swarthmore的书桌抽屉里。我原本以为长沙这篇会很难写,没想到竟也洋洋洒洒不痛不痒地写了那么多。可这城无论是从时间还是空间的角度看去都远超出我双目所及,况且我只是走马观花一日间,不管之后如何诚心补记,都自觉无法do her justice。就权当是对我自己的一个交代吧,顺带感谢长沙城收留我一日。 背起包去火车站的时候,再一次在车站前的广场停下脚步,正如前一晚刚来时那样。盛夏夜晚的空气呼吸起来有股蠢蠢欲动的气息。我想象当年爸爸初抵这个城市的样子,是不是也像我现在这样,只身背着包,在车站前停住,深吸一口气。那是1978年的夏天,空气里是久未有过的自由,他将从这里出发,开始四年再美不过的青春。30年后他的女儿也将从这里启程向西,然后从湘西进入贵州,一路穿越黔东南直至广西,最后从桂林返回。这一路若是在地图上描出,正好是半个蝴蝶的形状。 风景好(0)![]() 一直想写些这几年旅行的见闻小事,可一直迟迟没有动笔。有时我会想,人的表达能力和表达欲望在短期内该不会是守恒的吧。在旅行途中和旅行刚结束那会儿,我的表达诉求都寄托在摄影上,笔头就染了惰性。而时间一久,那些潜伏在我脑袋里的旅行时产生的胡思乱想就开始蠢蠢欲动,拖得越久,这些念头就越活跃,最近我甚至觉得他们恨不得自己跳出我的大脑皮层变身为一个个方块字。所以,是时候写点在路上的故事了。 这样也好,我一直害怕写出的游记好比网上那些遍地都是的攻略,面面俱到却像失了水的面团那样干巴巴。这一年甚至两年的时间间隔正好可以让我的记忆替我完成筛选,剔掉那些无味的,留下那些令我念念不忘的。 其实一直不愿开写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我一直没能给这个游记系列想出一个合适的题目。我想象中理想的标题应该和“不去会死”类似,看得出是写旅行,但却没有“流浪”啊“在路上”啊这样cliche的字眼。而恰巧在昨天,宾州连续一个多星期的阴雨天气终于止住。清早出门的时候,iPod shuffle到了陈珊妮的《风景好》。“我说风景好也好不过你对我笑。”这本是一首写男女间小情绪的歌,在那刻不知怎么却与云淡风清的天格外合称。 所以这个系列就叫“风景好”吧,因为的的确确都是些云淡风清的好风景。我不想将独自旅行写成众人所想的那种苦行僧式的孤独艰苦的经历,因为事实根本就非如此。尽管自虐的举动在路上有的是,但每次旅行对我而言绝对都是盛大的享受。好比我心里原本住着个沉睡的侠女,旅行就是放这个侠女出山,让她撒野。在路上的时候我全身的每个细胞好像都百分百地活着,使我常常充满一种难以言说的幸福感,真要描述的话,也许就类似小时候在奉贤海滩把脚丫埋进温软泥沙的那种亲近与心安。 我也担心“风景好”这个标题会不会有点粉饰太平的意味,因为理性地来说,我看到的并不都是良辰美景。与那些让我一见如故的小城村庄如影随形的常常是贫困、滞后,以及传统文化和经济发展间愈演愈烈的对立。然而,若不是因为这些旅行的经历,我对这些阴暗面便不会有真切的了解和体验。如此说来,是那些路上的所见所闻将我从原先自己那个充满偏见与无知的小圈子拽出来,对我长大成人的过程而言,这些见闻也算得上是有营养的好风景吧。 那么就让我这么开始吧,慢慢地把那些细细碎碎的回忆收整起来,免得忘记。说到底,我这二十岁上下说走就走无牵无挂的心境才是真正应该收藏的好风景。我就以写作的方式把它存放妥帖,等到将来自己变成走不动路的老婆婆时,也知道去哪里把它找出来,并借着它下一壶酒。 最华丽的冒险是与你相守其实正片开始前放映的动画短片Partly
Cloudy已经让我流泪了一次。当被摧残得羽毛都不剩几根的大鸟最终还是回到孤独乖僻的乌云身边时,我不禁鼻子一酸。而几秒种后,全副武装的大鸟还是被乌云变出的电鳗再次摧残,看到这里的我又大笑起来。这么一笑倒好,先前勉强忍住的眼泪全涌了出来,于是我眼角湿尽,嘴角却不住上扬。果然,边哭边笑是我看
Pixar动画的保留表情。摸遍包里的角角落落也没找到可以擦眼泪的东西,幸好我穿了件长袖,于是就用袖口代替纸巾抹了把眼角。而之后放映的Up却让我意识到没在包里备块手帕什么的擦眼泪实在是大失策,当我最后走出电影院时,右手袖口已全然湿透。 Pixar的动画长片绝大多数都是G级,按照美国的电影分级制,这个级别的电影适于任何年龄段观看。于是Pixar总想着要照顾尽可能多的观众,所以讲故事常常是一浅一深两个层面并行。浅的那层一目了然,是讲给未涉世的孩子们听的。而深的那层往往是无奈、心酸和感动的交杂,那是讲给已经多多少少明白什么是爱情什么是死亡的大人们听的。在Up中,老爷爷Carl和小男孩Russell与邪恶探险家斗争之而勇救神奇大鸟是Pixar讲给孩子们听的传奇,而Carl和妻子Ellie平凡琐碎却又令人动容的爱情则是Pixar馈赠给大人们的童话。 这个成人童话在电影的前十分钟就似行板如歌般地铺展开来。 老爷爷Carl与老奶奶Ellie小时候都是爱做探险梦的孩子,在一栋废弃的老屋里偶然相识。当时还只有那么一丁儿点大的奶奶跟同样只有那么一丁儿点大爷爷分享自己梦寐以求的探险目的地——那本她手工精心制作的"My Adventure Book"上贴着一张瀑布的图片。这个名叫“paradise fall"的瀑布传说在南美,正如其名,有着似乎只有天堂才能堪比的美。于是“去南美找天堂瀑”在两个娃心中仿佛成了今后人生的头等大事。说的容易,可南美到底是啥地方呢?“南美,大概就和美国差不多,只不过在南面吧。” 果然是小孩子呢。 可忽儿间人就长大了,当年的两个小毛孩后来相爱结婚,搬进了最初偶遇时的那栋屋子。探险当然还是放不下的梦,于是她成了主题公园里南美景区的向导,而他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卖着气球。南美那个如仙境般的瀑布依然是魂牵梦萦的所在,于是两人开始有的没的往“天堂瀑基金”里存钱,期待着攒够旅费的那一天。可生活偏偏充满意外,今天汽车得换新轮胎,明天手臂受伤需要医治,“天堂瀑基金”总是在存满前被挪作他用。生活也有不随人愿的时候,如此想要孩子的两人却无法体会作他人父母的幸福。好在还有彼此,好在还能每日一起看浮云变幻夕阳斜下,还能并排坐在紧挨着的沙发上,只是执手,哪怕不语。年华就这样哗哗地在领带花纹、云朵形状和晚霞成色的日日更迭中流走,等回过神来的时候,两人都已经满头白发。他突然意识到,一辈子都快过完了,还没能和她去南美。于是下了决心,买了机票,准备在例行看夕阳的时候给她个惊喜,而此时的她却再也爬不上那个他们一同赏了几十年日落的山丘了。 我上面罗罗嗦嗦的一大段,在电影里不过短短几分钟。这几分钟里没有一句台词,有的只是一个个再平凡不过的生活场景依次以柔和的暖色调呈现。有些地方的处理很含蓄,只是轻轻一点,没有说破,以至于最后画面上出现葬礼上老爷爷哀伤的身影时,坐在我旁边一个约摸还未上学的小女孩疑惑地问妈妈:“What happened?” 也是,这几分钟里包含的那么多细小又深沉的甜蜜与哀伤,小孩子如何明白得了。而看得懂的人,哪怕只是略懂如我,此时早已泪流满面。 而之后那些在南美丛林乱石间的历险奇遇反倒不是我真正关心的了。尽管Russell胖嘟嘟的亚洲小孩脸让人很想捏一把,尽管神奇大鸟Kevin花里胡哨的外表很喜感,尽管那只一看就不像反派的金毛猎犬Dug也很讨人喜欢,却也无法掩盖这部分故事剧本的相对薄弱。幸好Pixar在动画技术上做得很有诚意,我也倒看得津津有味。我迫切想知道的是Carl和Ellie的爱情童话最后会怎样收尾,Carl能否按照约定把房子安在瀑布边?做到了又怎样?他会释然吗?还是长久的心愿一了,反倒像失去信仰一样没了方向? Carl独自拖着渐行渐沉的屋子一步一步最终到达瀑布边的那一刻 被处理得异常平淡,丝毫不见Disney惯用的个人英雄主义渲染。他的脸上见不到梦想实现的欣喜,除了疲惫外似乎还有些怅然若失。他走进这座飞过了半个地球终于安然落地的房子,迎接他的是一屋狼藉。老人扶起夫妻俩曾经并排而坐的沙发,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窗外就是梦寐以求的瀑布美景。一切就这么结束了?可为何目的地已到,而心结却好像还未解?Carl找出Ellie小时候珍爱的那本"My Adventure Book",过了一辈子的时间,这本探险日志终于来到了它本该来的地方,可日志的主人却已不在。 老人的手抚过日志的一页页,最终停在写着“Things I am going to do”的那页。那是儿时Ellie的稚嫩笔迹,那时帅气如假小子的她曾扬言要将余下的日志全用来记录在南美的探险奇遇。 Carl抚过那行字的手似乎透着愧疚,也许就是因为与自己在生活的琐碎中蹉跎一生,才使得这本日志的后半永远无法被填满吧。而之后Carl所翻见的,却出乎他也出乎了我的意料。原来这本日志的后半并不是空白,而是被Ellie贴上了一页页的照片。当这些电影最开头出现过的生活片段以一个个凝固的瞬间重现时,我再次像傻瓜一样流泪到不能自己。而这次,我并非唏嘘两人天人永隔,而是被Ellie那份深沉的爱所打动。在最后的照片上,已经成为老奶奶的Ellie坐在窗边,屋外的暖阳在她的侧脸上投下柔和的光影。我在想,爱上一个人究竟有怎样强大的力量,能让曾经那个留着爆炸头,大大咧咧,一刻不安生的假小子成为现在这个容颜安详平和,满脸洋溢着幸福和满足的老人。其实她早就悟出来了吧:如果说去旅行去冒险是为了遇见不曾见过的美妙景色,经历不曾想过的充实人生, 那么与你的相遇相守就是我能想到的最华丽的冒险。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她才能在日志的最后一页留下那句 “Thanks for the adventures.” 很多人把Up的关键词定为“梦想”, 而在我看来这个故事的关键词应该是“牵绊”。 在我看的众多日剧日影里, 这个词常被用来形容一种类似缘分又类似感情纠葛的人间关系,总之就是因为某个事物或机缘,使两个人不再只是在时间和空间里各自作random walk的两个点,而是走上了联系在一起的人生轨迹。在Carl看来,维系着他和Ellie之间牵绊的是一起去南美的共同梦想以及那座他们一同生活过的屋子。所以他才那么不顾一切地要守护这座屋子和那个梦想,仿佛要是屋子毁了或到达瀑布的梦想没能实现,他和Ellie之间的牵绊也就断了。 而Ellie却比Carl早一步明白,原来当感情足够强烈它本身成了两人牵绊最有力的维系,至于屋子或去南美的约定反到变得可有可无。所以她才能将那个探险的梦想释然放下,成为那个坐在自家窗边有着幸福侧颜的老人。好在在Ellie的留言和照片的点拨下,Carl也明白了他和Ellie之间的牵绊远比他想象中的要强大,所以他才能毅然决然地清空这座他曾经视作珍宝的屋子,所以他才能在最终屋子飘远直到消失在云层中时,只是淡淡地说一句“It's just a house." 屋子没有了又怎样,约定没有达成又怎样,有了那些共同生活的美好记忆,其实两人一直都在一起。而Pixar到底还是爱童话的,最后的最后,屋子悠悠荡荡地还是飘落在了瀑布旁,就如两人当年的约定一样。只是此时,这已经不重要了。 看Up的我二十出头,和儿时的Ellie一样, 有着一颗梦想到处游走的心。我曾很多次背起包离开家,去到很远的地方。我也爬上过很高的山,穿越过无际的森林,看见过令人屏息的悬崖峡谷。我曾跟朋友说过,无法想象能有什么可以让我放弃到处流浪的自由。而现在我想,自己之所以会这么认为,也许是因为还没有遇见真正美好的感情。如果有一天,有一个与我有着深刻牵绊的人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也许我也会像后来的Ellie一样,心甘情愿地慢慢飘落下来,在那个人身边落地生根,与那个人一起长成两棵并肩的树。然后哪儿也不去了,就这么看着云朵和星辰在两人头顶的那小片天日日变幻。就像Carl和Ellie那样,正因为是与你一起,那再小再琐碎的生活,都是华丽的冒险。 谢谢Pixar。 生活着是最美的风景因为晓柏老师的推荐,寒假回国的时候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了近郊的水乡小镇锦溪。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和爸爸妈妈一起旅行开始变成一件微妙的事。我的旅行经验已经比他们的丰富,并且仗着年轻,哪儿都可以住,什么都可以吃,走再远的路也没关系。而他们开始变得像小孩,走着走着就要找地方坐会儿,吃什么、住哪里都开始讲究起来。三人能一同旅行的目的地因而变得越来越少,免不了有些伤感。好在锦溪同时合了我们三人的口味,而且就在伸手可及的地方。捡一个有太阳的日子,沿着沪嘉高速向西,在南翔逗留一会儿,吃一笼小笼当早饭,上车睡个回笼觉(当然开车的老爸就没有这福气了...),醒来时就已到了淀山湖边。 这些年在祖国大地上到处游荡的一大收获就是培养出了一种类似本能的决断力,在很短的时间内即能确定对一个地方的好恶感,仿佛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气味,而我能够立马嗅出,继而决定是走还是留。这种决断力的原理其实也简单。每个地方,无论是村落还是城镇,都理应是一个有机体,人们的自然栖居为它附上一股生气,这股清新的生命力会让我下意识地想要驻足停留。而我每次出行总能经过一些已经死了的地方。在那里,似乎每个店铺都只出售旅游相关品,每个居民都成了旅游从业者。这样的村庄城镇仿佛成了一个工作场所,或者说成了一个被抽取灵魂的标本,只供瞻仰,而无法让人产生亲近的欲望。 好在锦溪通过了我的“本能测试”。尽管我们一进镇便被当地开饭馆的人家介绍去他们家吃午饭,但这样的拉客却比我在其他地方遇到的要温和许多,而之后我们尝到的,无论是螺丝、银鱼还是奥灶面,也都是实在的江南味道。而这个枕河小镇仍然保有的生活图景让我着实感到欣慰。湖面上悠然荡起的捕鱼船只,在船头或是屋前聊天的女人们,还有像精灵一样在小镇古老的石桥长廊间嬉戏的孩子们。修鞋的老伯在一对唧唧喳喳的小姐妹边还能专注于手上的活。旁边的河道里驶过一支装细石的木船,划船的老人不知谈到了什么,笑得如此开怀。黄昏渐至,父亲用自行车载着孩子回家,车轮碾过长长的青石板路和泻在青石板上的夕阳。镇上的婆婆舞龙队在镇口结集练习,婆婆们都着着统一的装束,舞得投入,可那天并不是什么节日,而她们也没有在特意为谁表演。 在这样鲜活的图景前,我的镜头往往是无力的。相片只能捕捉至真美景的百分之一。而生活着的样子,恰好是我能想到的最美风景。 平凡的世界过了一年多,我终于磨磨蹭蹭地读完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旅行的时候,在陌生的地方容易睡不安稳,我就习惯在包里备本读了让人沉静的书,睡觉前翻两页——每次选的都是《平凡的世界》。好在这书长,陆陆续续陪我去了很多地方。我最后在自己家里翻过了它的最后一页,把书放回枕边,居然夜不能寐。 故事里的孙少安有一回出远门到河南去买制砖机,车从他从未离开过的黄土高原开出,眼前越来越开阔,他惊讶地感叹,原来这世上还有没有山的地方。我就是在没有山的地方长大的孩子。有时我觉得自己的阅历就和家乡的地势一样平坦单薄,我所经过的最大挫折也许就是一次不近人意的考试或一次失败的实习申请,而这样的事也让我免不了一番自怨自艾。我不知道如果将来生活让我经历真正意义上的磨砺,我是否能拿出足够的勇气和坚毅,对生活回报以坦然和宽容。 这本书在我出生的前后写就,写作手法和语言较之8090后的阅读习惯已经显得太过朴素平淡。故事里的那个时代,我没有经历过,自然不能体会那份与命运抗争的悲壮。这是一个随处洋溢着理想主义和个人英雄色彩的故事,而名字却叫做《平凡的世界》。当最后尘埃落定,一切归于平凡,人可能最终无法走出命运画下的圈,却可以凭自己的双脚坚实地站立。想想自己有过的大大小小的人生目标,其实很多都是相对而言,而唯一绝对的期望,就是要热烈纯粹地爱,认真踏实地生活。 再去东北差不多一年前这个时候,我去了次东北,期间在一个叫东升的村子住了两天,睡炕,玩雪,吃冻柿子,在清晨坐在山腰静静地俯瞰山谷里袅袅的炊烟。东升在山林深处,要出村只能坐每天凌晨四点的唯一一班车,差不多三个小时能到山河屯,从那里可以坐火车去往哈尔滨。那天凌晨四点我被同行的背包客叫醒,出村的车已经在屋外等着,汽车尾气在零下二十度的空气里化成夸张的白烟。我背上包出门,冷冽的风让我瞬间清醒。不知道为什么,在往车走去的途中,我停下了脚步,抬头,看天,于是便看到了我所见过的最美的星空。我从未在别出见过如此漆黑如墨的夜空,如此密集得似乎要纷纷坠下的星。这是一种让人失语的美,当时的我就这样呆呆地站着,不愿前行。 也许就是因为这北纬四十度的冬夜星空,因为那些关于白山黑水的故事,因为那滴水成冰的寒冷天气,让我脸颊生疼却头脑清醒,容不得我一刻浑浑噩噩。因为我每走的一步都被雪地记下,每一次喘息吐气都化成白烟,我二十出头的年轻生命变得如此真切,如此历历可见。就是因为这些算不上原因的原因,去东北。 那么,我就再乐观一次吧致 那个 会和我一起大笑 一起旅行 一起安静地看世界之美 会明白我的古怪 我的脾气 我的沉默不语 我的胡思乱想 会看着我说 怎么这么晚才遇到你 会喜欢我 只因为我是我 却还不知道该怎么找到我的 傻瓜: 我等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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